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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上海电力学院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决定


沪电院党〔201882

 

全校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、各部门及相关单位:

    为深入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共中央统战部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统战工作,构建“大统战”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,适应岗位调整需要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调整原上海电力学院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:

    组  长:李明福  李和兴

    副组长:李艳玲  翁培奋  徐凯

    成  员:党委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统战部、党委宣传部、纪委(监察处)、党委学工部(学生处)、党委研工部(研究生处)、团委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办公室)、武装部(保卫处)、后勤管理处、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。

  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,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统战部部长担任。

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

20181030